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站在什么立場設計企業(yè)制度?

2017-04-06 16:30 作者:張國祥 點擊:

討論制度時經常聽到這樣的聲音:這個不是我們部門的事,這個要求我做不來,這樣做太麻煩,這樣規(guī)定得罪人不好做,誰愿意做誰做、反正我是不會做的等等。

在這些人看來,好像制度設計是部門員工自己的事、或者是寫制度人的事;誰寫制度誰就可以為自己的部門員工開方便之門;誰寫制度誰就可以規(guī)避自己將來工作的責任。好像誰寫制度誰就擁有決策權似的。
筆者想說的是,以上觀點或想法錯矣,而且可以說是大錯特錯、荒謬之極!職業(yè)敏感、責任心使然,每每聽到這樣的“奇談怪論”,本人必定大聲反對;如遇對方不肯接受,必令本人火冒三丈,咄咄逼人;如果對方頑固不化、繼續(xù)狡辯,本人只得使出“殺手锏:就這么定了,不愿做不能做你就回家待著去!制度不為個人設計!
從事咨詢多年來,凡撰寫制度之前,本人一定先講課再安排員工撰寫制度,討論或修改制度前,必定三令五申強調:
設計企業(yè)制度不能站在部門立場,更不能站在個人立場,必須站在企業(yè)立場,站在全局高度,以法治思維設計企業(yè)制度。制度不為方便部門員工設計,更不為方便個人設計。制度不考慮主管部門員工愿意不愿意做、也不考慮目前負責的崗位個人能不能做,而是從企業(yè)角度和全局高度考慮應該不應該這樣做、需要不需要這樣做!
即便如此,在撰寫制度時特別是在討論修改制度時,敢于犯“忌”的人卻大有人在,從不間斷。由此可見,頑固勢力是多么強大!改變落后觀念是多么艱難!本人提出的管理改善16字箴言“老板重視、全員參與、改變觀念、持之以恒”中的“改變觀念”就是從中總結得來。咨詢項目最難的就是改變落后觀念糾正錯誤觀點,阻礙企業(yè)管理進步的最大障礙也是落后觀念和錯誤觀點。雖然“不換思想就換人”做起來簡單高效,但這不是咨詢師的權力,而且這只能是項目實施之后,企業(yè)各級主管的權力或者說只能按制度本身的規(guī)定淘汰“不適合”的人員。因此大聲疾呼、當頭棒喝、唇槍舌戰(zhàn)、拍案而起等損害自身形象的做法就成了有良知有擔當咨詢師的“不二選擇”!
令本人記憶深刻的事情有倉庫管理制度中不允許寫上“財務經理組織盤點”、一千多人的食堂管理制度不同意寫上“采購物品必須復稱”、報銷制度不同意刪掉“總經理審批簽字”。爭吵令本人寫出了《盤點是企業(yè)管理必不可少的環(huán)節(jié)》、《咨詢師必須秉承道義和良心》、《原則和常識都不能讓步》、《無能的管理比無人管理更可怕》等精彩甚至經典的文章。也從中得出了“集體討論吵夠,執(zhí)行不折不扣”這一集思廣益方法形象生動的經典總結。這些也無不強化了本人的咨詢風格和負責任的立場。
本人如此負責,又豈能容忍企業(yè)主管不負責?
在不負責任的主管看來:沒有制度不好做(不知道怎么管),有制度也不好做(按制度執(zhí)行就要得罪人),他們希望的是你好我好大家好,四海之內皆兄弟,就是不管企業(yè)好不好,遇到問題問上級,碰到麻煩找老板,就是不肯自己來處理。更有甚者,遇到問題繞道走,裝不知,既不處理也不報告。請問:像這種不負責任沒有擔當的企業(yè)主管存在的價值是什么?
企業(yè)制度是大家必須共同遵守的辦事規(guī)程和行動準則。寫制度的人要遵守,企業(yè)其他員工要遵守,企業(yè)老板也要遵守。同理,確定企業(yè)制度的內容,寫制度的人只是執(zhí)筆,企業(yè)其他員工要參與,老板也要參與而且是最重要的參與者和決策者,因為老板(董事長)負責審批制度。制度是企業(yè)意志的體現,不是撰寫人意志的體現,也不僅僅是老板意志的體現。好的制度應該是企業(yè)所有成員共同意志的體現。上下都認同的制度,執(zhí)行起來就不會有太大的阻力。
沒有規(guī)矩,不成方圓。制度不可能為個人而設,任何想把個人意志強加到企業(yè)制度中的圖謀都不可能得逞。制度只能是企業(yè)的制度!

Tags:立場 設計 企業(yè)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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